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和《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<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>的决定》,推进我县省际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工作,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局《关于做好省际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的通知》(皖运客[2017]10号)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主体是省际、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及其委托的售票单位、相关客运站(包括起讫点、中途停靠站点和配载站)。
二、实名制管理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是实名售票、实名查验。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并由受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。携带免票儿童的,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。
三、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,旅客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、人、证不一致的,不得允许其乘车。
四、实名制管理的时间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
临泉县交通运输局
2017年2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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